东莞市: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项目商品房±0·00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3%。日前,《东莞市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计容建筑面积减免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出台,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商品房项目可适用以下建筑面积减免政策: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项目商品房±0·00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3%,该部分建筑面积称为“减免面积";减免面积不加收地价,不计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总面积,其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和起始年期维持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不变。
白银市:到2025年,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近日《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到2020年,建成一批装配式建筑项目,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初步形成全市布局合理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逐步构建全产业链协作的产业集群;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到2025年,在逐年提高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的基础上,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细化目标任务为,到2020年,全市累计完成10万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项目(各县区2万平方米);培育发展1个以上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城市。建设、发改、国土资源、工信、贝才政、科技、人社、质监、税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出台推动项目建设的支持政策和措施。
甘肃省:到2020年省内甲级设计院引m出图率不低于30%,乙级设计院引m出图率不低于15%。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明确,要合理布局部品件生产产能,鼓励施工企业与生产厂家加强协调联动,带动上下游产业链融合发展,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综合管廊项目中因地制宜推进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对大跨度、大空间、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市政桥梁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也要积极推广应用钢结构。鼓励新建住宅推行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全装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贝才政厅、省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意见要求,加'决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建立引m协同枧制,引导企业开展引m数据资源开发,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鼓励全过程应用引m技术组织施工,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到2020年省内甲级设计院引m出图率不低于30%,乙级设计院引m出图率不低于巧%,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引m出图率达到100%。(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中国铁路兰州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北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发布,要把装配式建筑作为我省绿色建造的优选方式,在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同时,实现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继续把钢结构建筑作为建造方式创新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寸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张家口、家庄、唐山、保定、邯郸、沧少国市和环京津县(市、区)率先发展,要划定一定范围全面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其他市、县加'决发展,要明确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和建造技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要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安排不低于5%的项目开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示范。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装配式特别是钢结构住宅。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在农村地区推广装配式低层建筑。要提升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水平,加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培育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逐步扩大示范范围。
阜阳市: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达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15%以上。近日《阜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发展行动方案》出台,明确以市城南新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阜阳经开区、西湖新区为重点推进地区,各县、市、区为积极推进地区。到2020年,全面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发展,制定系统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化指导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要占·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化企业,形成集成化、系统化、规模化的建筑产业集群;全市装配式建筑达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巧%以上,累计竣工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其中重点推进地区当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建造比例达20%以上;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建成集技术研发、生产加工、产品配送为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园区,产业集群年生产能力达300万平方米、生产产值超百亿元,争创“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达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30%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比例达40%以上。
毕节市: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8月8日,《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决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对装配式建筑发展作出明确工作规划:2018一2020年,为试点示范期。全市以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织金县、金海湖新区、百里杜鹃管理区为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推进地区,其他区域为鼓励推进地区。从2018年10月1日起,积极推进地区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除外)、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广泛采用装配式建造;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应鼓励和引导不少于建筑规模30%的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积极引导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区及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底,全市力争培育2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3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5个以上市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积极申报1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2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培育3家以上总承包龙头企业;全市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巧%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21一2023年,为推广应用期。全市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全部可采用装配式建造。积极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巧%以上,形成以优势企业为核心、全产业链协作的产业集群。2024一2025年,为积极发展期。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形成以骨干龙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产业基地为依托,特色明显的产业聚集区,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得到长足进步,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